特殊學校校長 (職級為首席學位教師)
(職位編號: A2/PGM/SP/NET)
(東華三院包丁秀鳳學校)(有待教育局正式註冊)
資格
(一) 符合教育局就校長聘任所訂定的有關要求;
(二) 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
(三) 具豐富的學校發展及行政經驗;
(四) 富承擔精神,致力發展優質教育;
(五) 富領導才能,擅長推動團隊協作;及
(六) 現職校長;或任職高級學位教師或以上職級最少三年,具副校長經驗者優先考慮。
職責
依照教育條例、東華三院辦學宗旨及法團校董會所訂定的管治方針,管理及領導一所為智障兒童而設的資助特殊學校(包括中學部及小學部)。
薪金
悉照教育局資助學校資助則例辦理。
申請程序
請將個人履歷(列明職級及行政職務)及填妥申請表<表號:F601(i)>(可親臨索取或從本院的網頁http://www.tungwah.org.hk下載)連同一篇500字介紹你的教育使命及願景的文章,於二0二六年八月十日前寄香港上環普仁街十二號東華三院黃鳳翎紀念大樓四樓人力資源科主管收,信內及信封面請註明「密件」及職位編號。為確保郵遞無誤,請在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東華三院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按照校方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校方只會將求職者提供的個人資料用作招聘用途。凡於二0二六年十二月卅一日前未獲約見者,可作落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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